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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都市连载
完整版军事历史《姑娘别怕,为夫真是好人》,甜宠爱情非常打动人心,主人公分别是徐牧柳香,是网络作者“李破山”精心力创的。文章精彩内容为:他本是平平无奇的设计师,竟然因为一场车祸穿越了。穿越也就算了,怎么还穿越到了乱世,吃不饱穿不暖,随时都有掉头的风险,身边还有一个遇难娇妻需要养活!无奈,为了佳人,为了生存,他不得不架起高炉,先温饱,再求富……当市井小流氓不再混日,自会刀弓仗马,一闯天下!...
主角:徐牧柳香 更新:2024-04-24 00:4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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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夜过去,平安无事。
徐牧有些后怕,幸好安排了人手值夜,他听说同样有两个走商的贩子,在夜里熟睡之时,被人偷偷割了脖子,身上银子和带着的货,都被人扒光了。
即便是镇里的官差来了客栈,也只是晃了一下,查不出个所以然来。
命贱如蚁的年头,普通人能多活几年,便算一件幸事。
“东家,都打听清楚了。周公镇最大的粮行,是李记粮行,离着客栈不到半里的路。”
陈盛从外面走回,声音隐隐发沉。
“不过,望州的二月春酒铺,先前一直是李记粮行的大客。”
同行内卷,如果要造私酒,二月春老酒铺,是拐不过去的对手。
“先去看看。”
陈盛点点头,带着徐牧几个人,推开围堵的人群,往镇头的李记粮行走去。
还离得有些远,徐牧便已经看见,至少有二三十人的帮工,各自背着棍棒,在遮满草布的粮行周围,来来回回地走动。
粮商囤粮,很多时候,都是乱世开启的恶兆。
“东家,我进去问问。”
待陈盛去而复返,便带着一个大腹便便的米商走了出来。
没想到,走出来的米商,只淡淡扫了徐牧两眼,便再无兴致。
“米麦一车十两,杂粮一车三两。”
杂粮一车三两,价格比起平时,几乎翻了两倍。至于米麦就不说了,更贵得离谱,当然,这年头也没人会用米麦来酿酒。
徐牧皱住眉头,“贵了些。”
米商冷然一笑,“你若是嫌贵,自可去乡下收,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,下次你折返回来问,我会涨一倍,爱买不买。”
“我并非只买一次,长期合作。”
“长期合作?望州城附近百里,我李记粮行有的是主顾,我可不缺你这一位。”
收粮囤粮,徐牧猜得出来,附近一带的粮食,几乎都被这些米商收光了,再加上难民围城,粮食更显得稀少。
即便去了下一家粮行,估计价格也高不低。
“嘿,不买便滚!一个破落户,装什么大掌柜。”米商冷笑吐出一句,便往后走去。
司虎勃然大怒,就要抽出哨棍,却被徐牧紧紧拦住。
当然,也难怪司虎会如此,贵了一倍价钱不说,这态度,简直要拽得没边了。
“牧哥儿,咱们怎么办?”
徐牧也脸色不好,三两一车,看模样价格也谈不拢了,哪怕只收五车,便是十五两,再者,还要预留出十五两帮小婢妻还债……
“陈盛,附近的村子远不远?”
陈盛仔细一想,“东家,远倒是不远,但怕有剪径贼。”
剪径贼,即使堵路劫匪。
乡野之地,比起有官差巡行的镇子,更是危机四伏。
何况,还不一定收得到粮食。
“喂,你等等。”
这时,原本走入粮行的米商,又转头走了出来,脸上带着冷冷笑容。
“破落户,在镇子外的十里之地,有个粮棚,刚好有五车米粮。”
“然后呢?”徐牧眯起眼睛。
“二十两,五车米麦粮。这价格,你哪儿都寻不到。”
徐牧一直相信,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情,镇外十里的粮棚?估摸着是没办法了,才低价卖出去。
“十两。”
“十五两。”
“十两,另外,你需立一个公证,若是不卖,我大不了明日入乡收。”
米商狰狞一笑,“也罢,我也不与你这个破落户争。你且记住,给了你公证,不论发生什么事情,你我休戚无关。”
徐牧冷冷点头,“好说。”
有了公证,他料定米商也不敢作假,否则拿到衙门,即便能逃脱罪责,但花的银子也是一笔很大的数字。
最大的可能,是那五车米麦粮,很难拉回望州。
但徐牧是没办法了,即便是买杂粮酿酒,这价格也让人咂舌。何况,离开李记粮行,不见得会买得到。
“来个伙计,带他去拿粮。”
米商收了银子,立了公证,便转身往粮行走去。
经过臃肿的粮仓,米商露出满足的笑容,继续又往前走了百步,才拐过身子,进入一个精致奢华的房间。
房间里,七八个媚态绽放的花娘,正如莺燕一般,不断来回陪着酒。
“他买了?”坐在边上的一个瘦弱男人,淡笑着发问。
“买了,今晚会死。”米商狞笑着坐下,伸出肥胖的手臂,拥住一个走来的花娘,“我已经通知难民帮,今晚劫粮。”
“一个破落户,他想伸手捞财,没得办法,只能把他的手斩了。”
“他不该碰私酒。”瘦弱男人松出一口气,“一个棍夫刁民,赚些刀口银子就好了,偏偏学人走商道。富贵酒楼的周掌柜,左右也是个傻子,听说还预付了定金。”
“莫理那个死鬼破落户,卢兄的二月春,看来又要大卖一场了。”
“哈哈,好说。”
……
天色昏暗之时,在周公镇外十里之地,那位伙计总算是找到了隐蔽的粮棚。
徐牧很怀疑,这带路的小伙计是在故意拖着时间,连着指错了好几次路。
“司虎,打一顿。”徐牧冷冷开口。
司虎揪起粮行伙计,狠狠捶了好几下,才让那小伙计嚎啕着逃开,翻身上了马,哭啼着往周公镇回赶。
“东家,有些不对。”陈盛皱着头走来。
“粮食有无问题?”
“这倒没有,我都看过,确是好粮……但现在天色昏黑,这么赶回去,很可能会出事情。”
天色一暗,连附近巡逻的官军都会回营。
“东家,不如寻个地方休息,明日再赶回望州。”
“不行。”徐牧摇着头,“夜里留在野外,危险更大。”
“东家,那——”
“陈盛,让哥几个挂上马灯,哨棍也绑上石皮,赶回望州。”
徐牧早知道会涉险,但没法子,这一趟粮食若是取不到,误了时间,和富贵酒楼的第一遭生意,便算毁约。
同样也是个死。
“哥几个。”徐牧咬着牙,将哨棍抓在手上,“哥几个都是带着卵的好汉,我便直说了,这一趟赶回望州,每人加一两银子。”
“富贵险中求,拼着一副好胆,过个几年,我等也是富贵老爷!”
五个赶马夫闻声,尽皆露出期盼而又坚毅的神色。
“司虎,你打头车!”
在一旁的司虎,摩拳擦掌之后,翻身一跨,便上了马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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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晨,望州城的街路上,行人寥寥。
“牧哥儿,我们做什么?三狗他们都去城外绑姑娘了。”
“绑个犊子。”
徐牧左右看了几眼,带着司虎往前走。
即便是银子来得快,他也不想做脏了良心的事情。
“牧哥儿,你好似变了个人。”
徐牧没有答话,惊喜地抬起头,此时,一辆赶早的马车,正歪歪扭扭地在街路上驶过。
沿途之中,洒下了一片酒香气。
“牧哥儿?你怎的又走神了?”
“司虎,跟我走!”
“牧哥儿要做甚?”
“做酒!”
徐牧语气兴奋,他才想起来,古代的酒,用的几乎都是发酵酿造的法子,度数很低,相当于后世的啤酒,喝起来还有些酸涩。
但如果用蒸馏法来造酒,就完全不一样了,度数极高,烈酒滚喉而过,连毛孔都要舒坦。
而且,蒸馏的材料并不难找,无非是普通杂粮,蒸馏锅的替代品,用陶罐也完全没问题。酒曲的话也有,并不算贵。
当然,这等乱世用粮食酿酒,并非是上策。但贫富不均的世道,大多的粮食,实则都在奸商粮行的手里。时间长了,一样会烂在仓房。
就好比后世那句诗文,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。
虽然说做私酒生意,大概率会惹到强人,但眼下而言,这几乎是他最好的致富经了。什么猪油烧碱肥皂,这年头,穷苦人有滴菜油,都巴不得滚三天的瓦罐。
至于硝石火药做大王的路子,徐牧不敢想,官家对于这类东西,管制的比铁制武器还严。
迎春放个小花炮,都要捂在被窝里。崩个屁响亮些,都有可能引来官差盘问。
带着司虎,徐牧匆匆走到集市,花半两银子买了二十斤老苞谷,再到陶器店,好说歹说才杀价到二钱银子,买了三个灯笼大的陶罐。
待一切就绪,徐牧匆匆赶回破院,准备开始私酒大业。
“小婢妻又出去了。”刚回到,司虎便吐出一句。
抱着陶罐,徐牧怔了怔,抬头往前一看,才发现院子里,不知什么时候,已经堆起了几摞打好的新柴。
离着不远的旧牛棚,也重新清理了一遍,棚子上铺了稻草,棚子里放了一张老木床,床上,整齐地叠着一张新被子。
徐牧心头微微感动,即便再破再烂,这间破院,难得有了一种家的感觉。
“司虎,搬木桶过来洗干净。”
“还有那些老苞谷,搓了苞米也洗干净。记得先熬煮一番。”
“牧哥儿,我不吃苞米。”
“要不要吃好酒?”
“富贵楼的二月春?”
“呸,那算个卵好酒,你听我话,过段时间,我请你吃天下最好的酒。”
徐牧信心百倍,蒸馏酒一经面世,在这个时代,必然是极为惊人的奇迹。
酿酒的时长,无疑是越长越好,以熟料酿酒来说,一般要超十天的时间,七八天也能成形,再往前推的话,醇香与口感会有所损。
揉了揉额头,徐牧突然想到什么,将牛棚清理了一半位置过来,把陶罐木桶之类的物什,统统搬了进去。
这时候可没有什么知识产权的说法,谁的拳头硬,那就是说法。
徐牧可不想大业未兴,便被一些狗犊子搞了盗版。
洗干净搓下的苞米,熬煮之后放入木桶,再添上酒曲。徐牧根据上一世的记忆,兑了井水比例,随后寻了一件破冬袄,紧紧盖在上面,等着发酵成酒。
上一世那会,他时常回入乡走亲,对于自酿酒的过程,记忆犹新。
事实上,只要他愿意,直接可以用酒楼里的黄酒来蒸馏,但这样一来,要添的材料银子起码多一倍,有些得不偿失。
索性,照着全套方法来做,到时候出了问题,也能吸引一番教训。
“司虎,找些东西压住。”
司虎溜着院子跑了一圈,抱来几坨石头,甚至还抱来了一把生锈的老柴刀。
“哪儿来的刀?”徐牧脸色一惊。
大纪律法,寻常百姓若是私藏铁制武器,可是重罪。私酒才刚起步,他可不想出什么纰漏。
“嘿,牧哥儿你忘了,官差都见过的,这把老柴刀又锈又钝,都懒得登记了。”
徐牧松了一口气,突然发现一件事情,原主人的记忆里,除了清馆里的花娘,剩下的,便是一些狗屁倒灶的记忆点了。
“牧哥儿,啥时候才能吃酒?”司虎抹着手,蹲在地上,出神地看着被冬袄盖住的木桶。
“不急,很快便有。”
徐牧已经打定主意,到时候,这第一份蒸馏酒,除了给司虎小尝几口,剩下的,都用来打响名头。
放在后世来说,这叫体验营销。
“司虎,别看了,先休息一下。”
忙活了大半天,徐牧着实有些累了,又见着姜采薇刚买的新被子,不知觉困意添了几分,刚上了木床,便昏昏沉沉地睡去。
等醒过来,已经是天色昏黑。
揉了揉眼睛,徐牧远远便看到,院里的那间小破屋,昏暗的桐籽油灯下,小婢妻忙碌的身影,随着灯光不断摇曳。
徐牧起了身,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,在院子牛棚的边上,已经搭了一扇柴门。
不用说,肯定是姜采薇做的。
犹豫着下了床,徐牧原本不想惊动姜采薇,却不料动作终究大了些。
姜采薇惊喜地小跑出来,和昨夜一样,还没开口,便把手里攥着的铜板,递到徐牧面前。
“徐、徐郎,奴家今日帮工洗衣,赚二十文。”
那只手,分明都泡肿了的,天知道这一日时间,她洗了几桶衣服。
徐牧犹豫了下,第二次把铜板接了过去。
这模样,都跟个上门收债的小恶霸差不多了。
姜采薇却显得无比高兴,又匆匆跑进屋里,端了一个粗碗过来,依旧是芋羹糊糊,不同的是,这一次糊糊上面,和了些野菜。
“你吃了么。”
“奴家吃了二大碗。”
徐牧才不信这些鬼话,摆了摆手,“我在酒楼吃过了,你自个留着吃。”
怕姜采薇不信,徐牧还故意噎出了一个饱嗝。
“你吃了吧,我都饱了的。”
捧着粗碗,姜采薇站了一会,终于相信了徐牧的话,脆生生地转身回屋。
不久,屋里的桐籽油灯下,一个垂头吃饭的瘦弱人影,动作虽然显得略微僵硬,却吃得无比欢欣。
徐牧转过头,露出了笑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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