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明黛明代的现代都市小说《我在七零做精,疯批大佬疯狂沦陷精修版》,由网络作家“色彩缤纷的薛静妃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无广告版本的小说推荐《我在七零做精,疯批大佬疯狂沦陷》,综合评价五颗星,主人公有明黛明代,是作者“色彩缤纷的薛静妃”独家出品的,小说简介:地府一不小心勾错魂,本该长命百岁的她年纪轻轻就没了。为了弥补她,地府安排了她一场穿书之旅。穿书旅行手册,地府首发,属于她的私人定制之旅!还配备随时进出的种植空间,并且物质配满,前世她的钱财也通通可以带着!这下子不要太爽了!她进入自己的穿书旅行,来到了七零年代。在乡下斗极品亲戚,去黑市卖空间草药。出于善心救助的伤员居然是个大佬,还非要以身相许来报恩!这场旅行也算是有事业,也有男人,圆满了!...
《我在七零做精,疯批大佬疯狂沦陷精修版》精彩片段
柳燕只能同意,带着瘪掉的血泡继续干活,晚上又鼓起四个。
而此刻的方柔也在内心烦闷着,她的手也疼。
而且她忘记带劳工手套了,所以这会正在空手搓苞米。
上一世的时候,她是两年后的夏天来的这里,一来就是农忙时候。
那个时候任务更重,她上工第一天就累的在田间地头哭。
同样没有人可怜她,只是告诉她习惯了就好。
但是她怎么可能习惯呢,她本来就不属于这里。
幸好后面有罗成的帮忙,她才得以从繁重的劳动中解脱出去。
这一世,她提前过来了,想着要为罗成见面打下基础,却忘记了在冬天的时候,柳家湾也要干活的。
看着掌心晶亮的水泡,她想着,去公社小学教书的事情要提上来了。
一旁的齐志军也在呲牙咧嘴的搓着苞米,他这样的公子哥,手比一般的女孩子还要嫩滑,自然也磨出了泡。
但是看着没有叫苦叫累的方柔,大受鼓舞,自己一定要跟上方柔的思想觉悟,努力干活,绝对不偷奸耍滑!
方柔不知道,知道后估计会更恨他,毕竟上一世就经历过一次,短暂的誓言后,方柔的活还是得自己干,那个废物公子哥自顾不暇,根本照顾不了她。
很快一上午的时间,明黛和明代的苞米堆又干完了。
小队长检查后,一个头戴蝴蝶发卡的大辫子姑娘走了过来,询问了他们的名字。
得知明黛的名字后,姑娘的眼睛亮了,态度也亲切了很多。
这是柳书记的小闺女,宝贝疙瘩,柳苗。
明黛看着她瞅着自己,冲着她眨了眨眼睛,逗得柳苗乐了出来。
“咳咳,明黛和,额,明代满公分,记8公分。”
念到明代的名字的时候,明黛感觉她好像念什么脏东西。
说完翻到自己拿着的小本子的最后,在最后一页两人的名字上各写了个8。
明黛抬脚看了下,嗯,前面还有一个8。
再看上面的:
柳燕:4;
齐志军:6;
方柔:6:;
刘大业:6;
张小军:6;
蔡明成:8;
秦芳芳:8;
明黛满意的站好,和柳苗笑了一下,她抱着两人的小板凳,明代提着四麻袋的苞米瓤子离开了。
“明知青,你的锥子借我用下行吗?”
明黛转头,看向一脸疲惫的方柔,她难得不是那副下巴翘上天的模样。
方柔也不想开口求人,但是她实在撑不住了。
她的手是拉小提琴的手,现在却满手血泡的搓苞米。
按照这个进度,她今天可能连昨天的一半都干不到。
罗婶子一直喜欢的都是勤俭持家的能干媳妇,她不能给她留下不好的印象。
四周的人也看了过来,尤其是老知青,他们普遍都没有这个鞋锥子,想看看明黛会不会越过他们这些老知青,把工具借给新知青用。
方柔明显也看到了这个情况,暗骂一声,从口袋里摸出一把糖塞给了明黛。
“明知青,之后你们半天用完后,借我,我每次给一把糖。”
明黛看着手里的六颗糖,女主挺大方啊!
点了点头,把锥子递了过去。
方柔接到松了口气,冲着她笑笑坐了回去。
其他老知青也收回来视线,毕竟一把糖不是他们这些穷的叮当响的老知青能拿出来的。
明黛拿着糖,带着明代离开了。
到家后,明代把苞米瓤子倒在厨房里,麻袋叠好,这个明天上工要带过去。
明黛仔细看了一下,他棉衣的左袖子和右衣领是湿的!
裤脚和鞋子也是湿的!
站着的地方,已经印出来一圈水渍了!
所以,他是把棉衣洗了吗?!!!
这人是真的有病啊!
谁大冬天的洗棉衣棉裤啊!
根本干不了好吗?
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有备用的棉衣和棉裤,明黛有些头疼。
但也不敢刺激他,轻声问:“你饿了吗?”
周斯年还是没有回答,只是盯着她看。
明黛把自己的粮食口袋展示给他看:“我用我的粮食做早饭,咱们一起吃好不好?”
男人还是堵着门,没有回答,只是眼睛死死盯着她,让她的鸡皮疙瘩一层层的起来。
明黛也不多说,提出苞米面口袋,倒进她带了的陶瓷盆里,撒了点酵母,加水把面团揉到光滑。
掀开锅盖倒放,把陶瓷盆放上去盖好。
从袋子里捡出两个大土豆,舀出水清洗了一下,用喝饮料留下的瓶盖子把皮刮了,找了半天,没有发现切菜板和菜刀。
她看着门口的男人:“让我出去一下行不行,我去拿做饭的工具和调料。”
男人盯着她,一动不动。
明黛耐着性子,又说了一遍。
几分钟后,周斯年让开了条缝隙。
明黛嘴角抽了抽,这么点缝隙,也就她这豆芽菜身板可以过去了。
进屋后,她火速把要拿的东西找齐。
想了想,比照着周斯年的身高,找了身衣服和鞋子,一起拿了过去。
再进入厨房,周斯年已经蹲在炉灶旁取暖,头都要伸进灶坑里去了。
明黛没有阻止,直到他的前额头发卷曲,一股蛋白质燃烧的味道袭来。
然后男人就收回了脑袋,摸了摸头发。
趋利避害,人类的本能。
明黛绕到周斯年的左前方,把手里的衣服和鞋子放到柴火上。
“你的衣服和鞋子湿了,换下好不好?这是我爸爸的衣服,借给你穿,你带我去捡柴。”
重复说了两遍后,明黛就转身去洗菜板切土豆丝了。
等到她切完再回头,炉灶前的男人和衣服都不见了。
她满意的点头,拿出一口小锅,清洗干净,放到大灶旁的小灶台上。
这里曾经是地主家的长工们住的,才有多口灶,一般人家也就一口灶。
主要是锅贵,有的人家还因为家里只有一口锅不分家。
而这个房子的灶台是三口灶,一大两小。
也因为吃饭的人多,和其他人家在堂屋炕边做饭不一样,修了大厨房,做饭和吃饭两用。
把土豆丝用凉水泡着,干辣椒和蒜片切好备用,明黛把烫手的陶瓷盆拿下来,放到案板上。
锅里的水太多了,她加把柴火,把水烧开。
趁着这个空隙,明黛把发酵好的苞米面团了团,贴在了大锅的锅壁上。
一周圈贴完,整整16个,十分完美的数字。
放着水烧烧着,她把另外一口灶引燃。
锅烧热,倒油,放蒜片干辣椒。
“滋啦!”
愉快的声音在厨房响起,香味也散发出去。
很快一道黑影窜了过来,直直望着明黛正在翻炒的小锅,头都要插进去。
是换好衣服的周斯年。
在回忆起周斯年是谁后,一个计划在明黛的脑海里渐渐成形。
加上昨晚和今天早上的接触,她能判定,这个计划可行。
周斯年的情况其他人不了解,医学世家出身的明黛却很清楚。
通过昨晚和今早的试探与观察,明黛可以确定,他确实得了神经病,或者叫做狂躁症。
他的发病原因30%来自战后损伤,没有得到及时的心理疏导。
更多的,却是药物影响。
也就是说,有人在给他下药,让他神经错乱。
加上书里提到的,有人不希望他回城,基本就可以判定,他的存在挡了某些人的路。
周斯年的情况非常不好,药物已经损伤了他的大脑。
他对常识认知出现了记忆紊乱,现在靠着习惯在勉强生活。
再不医治,他很有可能会彻底失去意识,随时都有失控的危险。
这可能也是他上一世意外死在山里的原因吧。
此刻,看着阳光下,舔着糖纸的周斯年,明黛有些不忍。
她是有些军人情结的,之前她再懒,要是有军医会诊,她也会去。
总觉得这样一群可爱的人,值得尊敬。
虽然不知道周斯年以前是什么兵,但是他能被称为兵王和人型兵器肯定是佼佼者,更值得尊敬。
而且,她看好周斯年的身份,也需要这样的一个人给自己打掩护。
作为一个让整个红旗公社没办法的疯子,在几个大队间来回验证了他的不好惹。
对其他人来说,他是负担,但是对明黛来说,他就是专属保镖啊!
她能够找准周斯年的底线,和他和平相处。
周斯年能够听她的,她就相当于牵住周斯年牛鼻子上的鼻环。
那么她在大队,甚至是公社就无人敢惹了。
到时候:
想吃肉就吃肉,毕竟是周斯年想吃,强迫我做的!
想不上工就不上工,毕竟是周斯年不想要我上工干活的!
想去公社就去公社,毕竟是周斯年想去的!
想下馆子就下馆子,毕竟是周斯年想下的!
而且,最主要的是,她能够有绝对的理由独占砖瓦房。
相比较于前院的那些黑心肠,神经病周斯年可爱多了好吗!
想想都开心啊!
因为这些便利,明黛愿意养着周斯年,并治好他的病。
兵王不应该死在这里。
打定主意,她笑眯眯的上前。
“吃完饭,我们去捡柴好不好?”
周斯年苦大仇深的盯着糖纸,不明白,刚刚那个好吃到咬掉舌头的东西去哪里了?
明黛耐心的又讲了两遍,果然周斯年目光看了过来。
“吃完饭,我们去捡柴好不好?”
缓缓地,周斯年给了两人间的第一个回应。
没有回话,但是他点了下头。
明黛满意了,看样子,瞅准时间要给这家伙把个脉。
其他不说,得让他把常识恢复了,要不然不好沟通。
昨天去大队部的时候,大队长就告诉了她,新知青有三天的时间休整一下,三天后再安排上工。
其实往年都是一天的,但是今年送来的知青里有个明黛,十分对柳家湾领导班子的胃口,加上现在是冬天,活不多,所以柳大队长大手一挥,多给了两天。
明黛打算这三天全部用来囤积木柴,她不缺粮食,可以说是带过来的。
但是她缺明面上可以拿出来的木柴。
于是,当明黛和周斯年一起出现的时候,前院的知青惊掉了下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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