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们俩还是狗的时候,我就知道它就算在边牧届也是聪明的存在,按人类的话来说,是赛级边牧了。
所以当初被它她拐跑丢掉的时候,我对它只有难过没有怨恨,我舍不得主人也舍不得离开芝麻。
夜晚,星光点点,在都市很难看到今天这样的星空。
我说是星星,齐之凉说是星链。
好吧,就当是星链发射吧,你个不懂情趣的男人。
风停在了窗边,似乎在叮嘱我好好珍惜最后的三天。
我大口喝了口啤酒,然后抬头固执的看着齐之凉对他说, 我喜欢你一笑起来的眯起的眼睛,也喜欢你抿起嘴装作生气紧绷住下颌角的样子,我喜欢闻你身上的味道,喜欢抱你的感觉,我经常忍不住想和你抱抱贴贴,但是又怕你不喜欢。
但是我又很笨,路痴,怕火,饭做的不好吃,爱吃醋心眼小,工作也没有做的很好。
我知道你只是好心收留我,给你添了很多麻烦。
齐之凉我喜欢你,但是你肯定不会喜欢上我的,更别提什么爱了,我三天后就要走啦~ 那个粉袋子的狗粮不好吃,记得换蓝色袋子的…… 不知道和齐之凉絮叨了多久,我眼角含泪委屈巴巴的缩在他怀里睡着了,睡之前我在想,等有毛以后这个姿势肯定没有现在舒服。
因为睡着了,所以我并没有听到齐之凉对我说的话。
晚风拂过,将他的话吹到了窗外, 小馋猫怎么连狗粮都偷吃,是我做的饭不好吃吗?
傻瓜,谁说我不喜欢你的啊~小笨蛋!
一周后,我和齐之凉还有边牧芝麻一起到幸福街道租下了一间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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