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一瞬间,我知道我的鞋子报废了。
德牧看到我下来,非但没有消停,反而叫得更激烈了。
这时候我才发现它的腿摔坏了,前肢拖着后肢在淤泥里爬,弄得浑身都是污渍。
大叫只是在虚张声势,等我靠近了这条狗,它忽然呜咽起来,在原地害怕地挪动。
“威利斯怎么样?”男人在洞头喊道。
好名字。我在警校有个同学也叫这个名字。
我回应道:“给我来条粗绳子,我把他绑起来,你们把他拉上去,他的后腿受伤了。”
“那怎么行,这里没有绳子。”
“没绳子那就去买啊!我管你上什么地方搞来一条绳子。”我实在忍受不了下水道的腐臭味了,抬头对着上面吼了一声。
“你就不能把他抱上来?”
我在继续忍受有可能把自己毒死的恶臭味和抱着一条浑身是泥的80磅的狗爬上去之间选择了后者。
“真讨厌这群该死的畜生,”我把警服的外套脱了扔在一边,仔细嗅一嗅,身上还有腐烂的味道,“为了条狗至于吗。”
纳尔逊坐在副驾上,嘴里叼着一根烟,斜睨了我一眼,没有说话。
“我讨厌不分是非黑白的乱叫,他们乱撒尿,身上永远有股骚味。”
“那是没有经过训练的动物。如果你愿意花点时间训练他们——”
“你很喜欢这些东西?”
我质问道。
“为了一口吃的,一直跟着你,还会可怜巴巴盯着你,宠物这种东西,不是很有趣吗。”
2
每天按照同样的路线在管辖区内兜圈子,这像是一个死循环。
“这个世界什么时候这么和平了?”我握着方向盘,在这条满是流浪汉的大路上小心前进。
纳尔逊的传呼机响了。
“……公园区请求支援,有几个嫌疑犯正在往中心区逃窜……”
维多利亚警署所在的中心区人口密集,嫌犯向这里逃窜就是为了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