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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篇小说侯爷还不哄妻?夫人已经是京城首富了

浮光游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很多网友对小说《侯爷还不哄妻?夫人已经是京城首富了》非常感兴趣,作者“浮光游”侧重讲述了主人公牧舒远陆沧洲身边发生的故事,概述为:和的面容立马沉下来。她知道自己此时还不能掉以轻心,陆沧洲有权有势,若和他硬碰硬……是绝对行不通的,丢失的那批马她可是下了血本,就赤兔一匹的赔偿金就够她半年白干,而他要是想治她,她就是使出浑身解数也白费。好在还有甜甜这个筹码,毋庸置疑,他非常喜欢女儿,这种父女亲情分是分不开的,她也没想分开,只希望陆沧洲可以看在女儿的份上,不要做得太绝。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,如果适当服一下软就能达成目的......

主角:牧舒远陆沧洲   更新:2024-04-05 15:59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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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长篇小说侯爷还不哄妻?夫人已经是京城首富了》精彩片段


“嗯。”甜甜望着娘又露出她喜欢的笑容,也跟着咧开小嘴儿,用稚嫩的清脆嗓音回答,“兔兔好漂亮,跑得快,红枣都跑不过,伟坤也跑得快,那个石川叔叔都追不上他。”

陆沧洲这下脸彻底黑了,在那个林子里拿麻针射他,抢走马,又打得他鼻孔流血的女人居然都是她,他一想起那天自己被六名壮兵抬走的的情景……真想发飙,但一见到甜甜可爱笑脸,就什么气也发作不出来了,只能把后槽牙咬得死紧。

“这样说来……你会武功?”

“还用说吗?难道侯爷不知道?”

她这是故意寒碜他,才如此问的。路沧州突然觉得太阳穴一跳一跳的疼,这女人怎么可以笑得这么狡猾?故意瞒着会武的事,却好像是他犯了多大错误一样。

“牧……”

“侯爷怕是饿了吧,是我招呼不周,这就去厨房看看准备得如何了,你们父女俩难得见面,今日就一起用膳吧,我去去就回。”说着牧舒远站起身,走时还不忘把女儿塞给他。“自从上次集市分别,甜甜一直念叨你呢,这次有机会当面说了。”

陆沧洲怀里蓦地被塞了个小妞儿,只好把想说的话咽回了肚子里,摸摸她柔软的头发,原本紧揪的五官现在也全然舒展开来,只剩满腔柔情和爱护。

这样仔细一看,甜甜确实像他,他小时候就是这样唇红齿白的,睫毛又长又密,眼睛还大,总被误认为女孩儿,真是怎么看怎么喜欢,在他还不知道她是自己女儿的时候就喜欢,血浓于水这话真不假啊……

陆沧洲的拳头握紧了又放开,放开了又攥紧,反复几次,最终还是敌不过怀中肉呼呼、软绵绵的小家伙,他太稀罕这个闺女了。

牧舒远一出了屋子,本来还算柔和的面容立马沉下来。她知道自己此时还不能掉以轻心,陆沧洲有权有势,若和他硬碰硬……是绝对行不通的,丢失的那批马她可是下了血本,就赤兔一匹的赔偿金就够她半年白干,而他要是想治她,她就是使出浑身解数也白费。好在还有甜甜这个筹码,毋庸置疑,他非常喜欢女儿,这种父女亲情分是分不开的,她也没想分开,只希望陆沧洲可以看在女儿的份上,不要做得太绝。

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,如果适当服一下软就能达成目的,那她不介意虚与委蛇一下,现在就是走一步看一步,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。她是牧舒远,是大草原的女儿,才不跟他计较过往那些恩恩怨怨呢,秉承着互不干扰的原则就完了。

牧舒远进了厨房,让厨子准备好最丰盛的酒菜,又让人加开了一个灶,用最快的速度把菜做好,毕竟越快喂饱他们就能越快离开。然后让燕大娘准备了一些茶水和糕点,先送去给那些士兵填填肚子,还宰了一只羊,因为甜甜最喜欢用大饼泡着羊汤吃,为了推迟回去的时候,她亲自挽起袖子和面烙了几张大饼。只要不回去面对陆沧洲,让她把所有饭菜做了都行。

用膳时,牧舒远本想放下饭菜就离开的,谁知道陆沧洲当即黑了脸,给甜甜使了个脸色,小家伙出息了,竟然秒懂,然后就拉着她的袖子耍起赖,说什么都要娘亲喂才肯吃,没办法,她只能把女儿抱在怀里亲自喂食,陆沧洲面色才稍微缓和了点,一边用膳、一边沉默的看着她们。


牧舒远让伟坤把红枣最喜欢的苹果和梨子拿来,切成小块,交给女儿去喂食。通常她都是骑着红枣去草原吃些新鲜的牧草,但为了给它换换口味,偶尔也会喂些高级的饲料和水果,为马儿增强体魄。

陆沧洲没再跟她提起那批马的事,而牧舒远也极会察言观色的见好就收,两人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,都暂时抛开了这个话题。

陆沧洲一直待到日落西山,却全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,牧舒远表明虽是该干嘛干嘛,但心里这个急啊,心想他该不会是要留下来过夜吧?直到用完晚膳,戌时已过,才确定他真的不打算走了,便心不甘情不愿吩咐廖管事去安排他今晚住的地方。

她的书房就是最佳地点,那儿平日就准备了一张舒服的软榻,方便她工作到深夜能马上休息,被褥和家具都是现成的,也不用额外再添置什么,所以就把陆沧洲安排在那了,而且书房外面的院子也宽敞。

他带来的那些部下足足占了两间房,幸好她前些日子让薛嬷嬷多做了十床厚实的被子,准备给家仆留着过冬,没想到今日正好派上用场,全让人搬出来,将士的住宿问题就算解决了。

当牧舒远为这些事忙前忙后时,陆沧洲已经从石磊那儿得知了,他只是悠闲的品着茶,没发表任何意见,石磊便明白大人是真打算留在前夫人这儿过夜了。

牧舒远特意让他去睡书房,其实还有另一个目的,那就是书房离她住的地方最远,平时他们分住两院儿、互不干扰,谁也别来打扰谁,兴许他还会暗中派手下打探赤兔的下落,那就让他随便查吧,谁叫人在屋檐下、不得不低头呢?这处庄子毕竟还是属于侯府的产业。

她在此勤勤恳恳耕耘了快四年,建造成如今这副模样不知道花费了多少心血,若是陆沧洲突然把庄子收回去,她的心肯定会疼死。虽然她的资产足够再另外购置一个庄园,但若想再寻得一个环境如此之好、又依山傍水、还有一大片广袤大草原的地方,实在太难了。

这的土地异常肥沃,接出来的蔬菜和水果不但周期短,而且个个又大又香甜,吃过此处牧草的牛羊又壮又肥美,还随时可以出去牧马,只需花费半个时辰就能骑到她的马庄,怎么看都是非常完美的地方。

哎!为了这点私心,她就算再不想让陆沧洲住下,也不得不照顾得面面俱到,不只吃喝上绞尽了脑汁,刚才晚饭时还贡献出了自己珍藏很久的佳酿,连他的将士都人人有份。

而女主人殷勤的态度完全影响了全庄上下,大伙儿见牧主子对这位陆侯爷恭敬有礼,自己也不敢怠慢了。

第二天醒来,陆沧洲大大方方将庄园全部都巡视了一遍,从周围的桑蚕织布工坊,到马厩、菜园子、牲口棚,最后连酿酒的地方都没放过,这些地方都有专门的工人负责,并且分工明确,效益高还有分红,所以每一个区域负责的人都卯足了劲儿的干活。

慢慢他发现一件事,这些仆人与侯府的仆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。侯府仆人都是卖身进来的,有活契、或者死契,但不论哪种契约,身份都是最低等的奴才,对主子只有深深的敬畏、甚至是恐惧,还总会不自觉流露出卑微的神色。但是这庄园的奴仆,虽看上去是在为庄子效力,可实际上等于在为自己干活,干的多、干的好,就可以得到更丰厚的报酬,所以从他们身上感觉不到卑微。


眼看快走到宫门口,牧尚书突然冒出一句,“对于圣上提出的新马政,不知贤婿可有何不同看法?”

陆沧洲顿住脚步,嘴角若有似无勾了勾,才又继续往前迈进。

“岳父若想劝我倒戈到您那一派,恕小婿实难从命,毕竟府中还有老侯爷坐镇。”

牧兴邦听了双眼一眯,继而微笑道:“贤婿想多了,本尚书不过随口一问,无关派别,不过你还是老样子,脾气跟你爹一摸一样,即你如此敏感,不如咱们便换个话题吧,贤婿,我那女儿近来在侯府如何?”

提起牧舒远,陆沧洲心中立刻警戒心起,但脸上依然沉着冷静,面不改色地道:“远儿还是老样子。”

叫完这个昵称,他自己也不禁暗吃一惊,没想到第一次叫竟能叫的这么顺口。

“好,这样我就放心了,提起我那女儿,之前还着实让人有些头痛,野的呦,就像一匹在草原上驰骋惯了的千里马,一点不喜府中的拘束,这点还请贤婿和亲家多体谅吧。”

陆沧洲只是随声附和的“嗯”了一声,不过听这话头,牧兴邦似是仍不知他女儿已不在陆府,而是被他送到庄子上去了,因此便放下戒心。

“有句话说的好……千里马常有,而伯乐不常有”牧兴邦双手负于背后,似是不经意间吐出一句,接着目光便定在了陆沧洲脸上,“一匹好的千里马,自然需要懂它的伯乐,知道它爱吃什么草料、喜欢什么环境,怎么样能更有益它成长,否则就算潜力再高,不经过精心的呵护也会变得平庸,贤婿说是吗?”

陆沧洲看向牧兴邦含笑的脸,亦是勾唇浅笑。“岳父大人身为文官,似是对养马也颇有心得啊。”

“外界都不知,内人便是出生自边疆,从小就接触骑马打猎,如今虽与我在京城生活了十几年,依然十分憧憬草原的生活,而我的大女儿亦是很小就被送去了那里,所以十分喜爱马,我这做爹的为了与妻女共乐,自然也就研究了一些。”

陆沧洲一听,便知他口中的内人指的是岚姨娘,而非真正的尚书夫人。牧尚书偏宠府中岚姨娘的事无人不知,而牧舒远正是那位岚姨娘所生。

“说起来惭愧,恰好我那大女儿就似一匹难驯的千里马,脾性甚冲,就算嫁做人妇,却有侯府不住,偏偏要住到庄子上,还一住就是三年多,实属任性。”

陆沧洲怔住,彻底停下了脚步,转头看向牧兴邦。

原来……这老狐狸早就知道了!他脸色瞬间沉下来,眼中的阴影也逐渐扩大。什么千里马不千里马?弯弯绕绕半天,原来目的是想借此来威胁他!

“岳父大人这是何意?莫非是想以此做些什么文章?若真有此意,恐怕要叫岳父大人失望了,既您已清楚她不在陆府,便也应该知道她被我送走的原因,就算闹到皇上那里,小婿也是没有什么可怕的。”

关于舒远被送去庄子的事,牧兴邦其实也知道些原因,但他自己的女儿自己了解,远儿性情豪爽,最不屑的就是耍阴谋、玩儿手段的争宠,所以他一直对陆沧洲的做法颇有微词。今日可好,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婿还想倒打一耙,牧兴邦心中顿时怒火中烧,不过现在可不是跟他争论出对错的最好时机,也就只好忍着气、摇头一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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